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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价格和缴费标准查询

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

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时间文件依据定价机关及决定日期
生活垃圾处理费300元/吨2014.01.01京发改〔2013〕2662号市发展改革委
2013.12.10
厨余垃圾处理费300元/吨2021.9.30京发改〔2021〕1277号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市管理委
2021.8.30
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2022.9.30
建筑垃圾清运费6公里以内6元/吨、6公里以外1元/吨•公里2014.01.01京发改〔2013〕2662号
京建法〔2018〕7号
市发展改革委
2013.12.10
处理费30元/吨

注:

1.生活垃圾处理费包含收集、运输、处理环节费用。厨余垃圾处理费包含运输、处理环节费用。

2.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费可按重量计量收取,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重量计量和容积计量的折算系数以及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标准、差别化收费实施范围由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公布。

3.本市鼓励拆除工程在拆除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费用标准可试点按不高于现行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的150%执行。非现场资源化处置费价格按现行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




来源依据:
环卫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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