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企业

日期:2024-06-27 16:0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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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如有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境外穿透到最终层面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籍自然人,这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实施以后并购了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境内企业。请问这种并购:(1)是否属于《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所规定的“关联并购”?(2)是否需要取得商务部审批?(3)未取得的话是否会被处罚?(4)是否需要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外商投资企业在进行信息报告的过程中是否需要勾选“存在关联并购”?

  答复内容: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不得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等方式规避对关联并购的监管,问题所指情形应当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相关要求。

  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取消了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审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事项应当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和报送投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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