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外资企业对《意见》实施如有疑问,可以在哪里反映?
回复内容: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结合实地调研、企业座谈,及时发现和疏通堵点、难点,确保政策取得预期效果,增强外资企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实施过程中,外资企业如有疑问,都可以向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和各级商务部门反映。
按照国务院部署,商务部近期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升级建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展收集问题、听取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的关切。7月底,商务部还制订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指导文件并印发各地实施,请各地也参照做法,在省级层面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并且根据需要在省级以下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建立。
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灵活多样,不拘形式。既可以把外资企业请进政府机关,听取意见诉求,也可以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主动上门服务。二是双向交流,突出实效。对企业的发言不设条条框框,鼓励外资企业开门见山,发表真实的意见和想法,不回避问题、坦诚交流,能现场回应的当场就予以回应,如果现场不能回应的,进一步研究以后,也会及时反馈给企业。三是清单管理,形成闭环。我们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妥善解决、限期回复、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