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中所有者权益为负时 能否办理股东减资?

日期:2023-12-27 17:30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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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请问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中所有者权益为负时,能否办理股东减资?如能办理,请问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如不能办理,请问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复内容:您好,来信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并通过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您可以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点击“便民服务-办事指南-我要办照-便民事项-告知单”模块,查询“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一次性告知单”了解减少注册资本需要的文件、证件。具体情况建议您详询市场主体所属登记机关。您今后如有其他企业登记注册的业务、网站操作等问题,可拨打11616611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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