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销售特医食品是否需要备案?

日期:2023-09-25 15:55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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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医疗机构销售特医食品是否需要备案?

  回复内容:根据《GB 2992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三类。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食品销售的规定;从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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