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参保人跨地区流动的相关问题,市医保局近日详解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办法,方便参保人及时转移接续手续。
本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去外地工作并参加了当地城镇职工医保,可通过线上和办事窗口两种渠道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线上办理时,申请人打开“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个人登录”模块登录,在“我要办”选项中点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选择转入地,即可申请转出业务。
窗口办理时,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前往本市各区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办事窗口,提出业务申请,由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申请。
经办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保关系转出,并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则将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并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完成基本医保关系转入。
在外地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来本市工作,并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既可在各区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办事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也可线上申请办理。线上办理时,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我要办”选项中,点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申请”,选择转出地,即可申请转入业务。
市医保局提醒,对于尚未开通转移接续联网跨省办理的地区,仍可通过邮寄纸质表的方式办理。(王瑶琦 柴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