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可寄EMS

日期:2024-01-19 09:22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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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本月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可寄EMS

  1月起,北京市非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寄递工作正式启动。

  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进一步规范和畅通档案转递渠道,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合作,在本市新开通以“特安邮件”为标准的邮政特快专递档案通道。在原有机要通信、专人送取两种方式转递档案的基础上,依据档案内容和转递去向,企业、群众可选择邮政专递方式寄递档案,让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和邮政部门帮办跑腿,代替安排专人送取,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档案转递安全性。

  近日的一天上午10点,投递员从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取走档案,下午3点就将邮件成功投递至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据介绍,本市将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在本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转递的档案,从业务办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全及时送达。

  为确保人事档案的准确、安全传递,北京邮政采取了专网、专车、专人、专用产品、专用包装的方式。在投递交接环节,由专人进行投递交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也设立了专人专岗,需出示人事档案交接证及签收人身份证原件,双重交接证明,严格把关。

  在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委托存放人事档案的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线上快捷办理档案转递接收、出具人事证明、开具调档函等公共服务事项,也可以线下到档案存放机构现场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曾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或拟转往上述单位的人事档案,仍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递。

  本市档案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个人任何费用,档案转递所需邮寄费由办理转出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承担。(代丽丽 郭若旭 吴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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