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产前诊断“胎儿宫内感染”?

日期:2016-08-15 14:50    来源:北京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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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内感染并不等于存在出生缺陷,因此对于“胎儿宫内感染”的诊断,更是慎之又慎。我们可以在孕20周后抽取胎儿的羊水、绒毛、脐带血,如果分离培养到病原体或者DNA/RNA扩增是阳性的,可以诊断宫内感染。就巨细胞病毒感染而言,此时期检查可减少误诊,并降低穿刺术引发胎儿宫内感染的风险。即使此时引起宫内感染,胎儿出现严重疾患的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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